在我市工作期间并于2022月1日后(含当日)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每人可按条件类别获得2万元-5万元能力提升资助。
简述:在我市工作期间并于2022月1日后(含当日)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每人可按条件类别获得2万元-5万元能力提升资助。
2. 申请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以在该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记录为准);
4.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记录为准)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市财政和用人单位所在镇(街道、园区)财政按3:7比例分担(其中市属非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人才资助资金均由市财政承担)
备注:1.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职业资格。2.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按副高级标准执行。3.本办法所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查询到。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取得时间须在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政策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补贴申请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提出。
人社局发布申报公告→个人网上申报→镇街(园区)审核→市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和核实→资金下达拨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东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中发送【创新人才】即可获取东莞创新人才补贴申请指引,符合条件的千万别错过啦!
特色人才下载并填写公告中的表格,连同佐证材料,经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并加具意见后,按要求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工作单位在松山湖的,向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局)提出]。
特色人才下载并填写公告中的表格,连同佐证材料,经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并加具意见后,按要求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工作单位在松山湖的,向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局)提出]。
为落实《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对特色人才的生活保障,明确申办及管理规定,给予特色人才生活补助,特制本细则。
特色人才包括在我市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湾区都市 品质东莞”建设过程中重点发展的行业、产业、领域紧缺急需或作出相应贡献的高层次人才。
个人填写《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申请表》,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提出认定或评定申请。
2024东莞特色人才认定需要提交《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申请表》、个人基本材料、工作情况材料、资格条件材料等材料。
2024东莞特色人才认定条件需符合符合《东莞市特色人才目录》的评定认定范围。在我市工作或创业,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必威登录网址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主要认定评定依据密切相关。
为落实人才强市战略,东莞持续发力吹响“是人才,进莞来”号角,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营造特优人才环境,“大手笔”引才聚才留才,修订出台了《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
东莞市特色人才目录已经公布,共分为六章,有六大类特色人才可在东莞享受特殊人才政策。
2024特色人才申请住房补贴按照个人申请、安全信用审查、形成补贴名单、补贴资金拨付等流程完成发放。
2024东莞特色人才购房补贴最高补贴1000万元,购房补贴申请通过的,按5年等额发放。
特色人才(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我市范围内享受过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且未在本条规定的时间之外在我市购买过商品住房。
【导语】:在我市工作期间并于2022月1日后(含当日)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每人可按条件类别获得2万元-5万元能力提升资助。
简述:在我市工作期间并于2022月1日后(含当日)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每人可按条件类别获得2万元-5万元能力提升资助。
2. 申请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以在该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记录为准);
4.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记录为准)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市财政和用人单位所在镇(街道、园区)财政按3:7比例分担(其中市属非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人才资助资金均由市财政承担)
备注:1.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职业资格。2.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按副高级标准执行。3.本办法所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查询到。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取得时间须在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政策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补贴申请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提出。
人社局发布申报公告→个人网上申报→镇街(园区)审核→市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和核实→资金下达拨付。